2025年3月7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江宁城建MTN002,债券代码:102380577)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发行人名称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项名称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项简称23江宁城建MTN002,债项代码102380577,发行金额人民币7.00亿元,起息日2023年03月17日,发行期限2+N年,债项余额人民币7.00亿元,最新评级情况AAA,偿还类别为本息兑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78%,本息兑付日2025年0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72,646 万元(以最终兑付为准)。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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